樟宜中转福利

在新加坡中转,即可领取最高 20 新元的樟宜中转电子现金券!
经新加坡中转,即享樟宜礼遇!

 

2026年9月1日 – 2027年3月31日

 

搭乘指定新航航班过境新加坡,即可在樟宜机场使用高达 S$20 的樟宜中转电子现金券购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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适用于搭乘新航、从以下地区出发符合条件的过境旅客:

电子现金券领取方式

澳大利亚、比利时、丹麦、法国、德国、印度、印度尼西亚、
意大利、荷兰、西班牙、瑞士、土耳其、英国和越南。

点击此处领取您的樟宜中转电子现金券。

中国内地

中国内地旅客请通过我们的微信小程序 阅读本次活动条款及条
件并领取您的电子现金券。

WeChat QR Code

  • 适用于经由新加坡 (SIN) 的单程或往返中转行程,且仅限从以下合资格国家出发:澳大利亚、比利时、丹麦、法国、德国、印度、印度尼西亚、意大利、中国大陆、荷兰、西班牙、瑞士、土耳其、英国和越南

  • 电子客票或航班行程单必须显示合资格国家为始发地,并将新加坡 (SIN) 作为中转点。

  • 所有航段必须由新加坡航空出票,且新加坡 (SIN) 与这些国家之间的每个航段必须为直飞(无额外中转停留)。

  • 旅客必须在 2026 年 9 月 1 日至 2027 年 3 月 31 日期间(含首尾两日)完成行程。

  • 航班涉及两个或以上预订参考号的旅客,只需为整个行程提交一份表格,并在提交时附上所有电子客票或航班行程单。

  • 仅限 2 岁以上的旅客参与。

  • 旅客必须在线提交领取表格。

  • 所有提交的表格若含有虚假申报或无效证明将被拒绝,且电子现金券将被撤销。

  • 旅行社及及旅行社员工均无资格代表其旅行团内的合资格旅客或代表其客户领取樟宜中转电子现金券。

  • 适用以下完整的条款与条件。

您需要上传电子客票或航班行程单的副本,以便我们验证您的请求。

一般规定

1.1  希望参加樟宜中转现金券活动(以下简称“优惠”或“活动”)的旅客,必须同意本樟宜中转现金券活动条款与条件(以下简称“条款与条件”)。

1.2  樟宜机场集团(新加坡)私人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樟宜机场集团”)保留不时以其认为合适的方式修订、修改和/或变更本条款与条件的权利。樟宜机场集团可不时通过在樟宜机场官方网站、电子邮件或根据其绝对酌情权决定的其他通讯方式发布并通知本条款与条件的变更。本条款与条件的任何变更应自樟宜机场集团不时确定并通知之日起生效。

1.3  樟宜机场集团特此提供促销优惠,旨在激励旅客使用樟宜机场集团的设施和服务。本优惠仅用于促销目的,不涉及任何相关航空公司的任何财务或金钱义务。


资格

2.1  旅客必须搭乘已出票的新加坡航空离境航班,从澳大利亚、比利时、丹麦、法国、德国、印度、印度尼西亚、意大利、荷兰、西班牙、瑞士、土耳其、英国或越南出发,并经由樟宜机场中转。符合资格的旅客必须在 2026 年 9 月 1 日至 2027 年 3 月 31 日期间(含首尾两日)完成其全部行程(“符合资格的旅客”)。

2.2  经樟宜机场进行单程中转的符合资格的旅客,必须从第 2.1 条款中列明的任一出发地启程。此类单程中转可获得一 (1) 张面值 10 新元的樟宜中转电子现金券。例如,

(i)   “德里 – 新加坡 – 奥克兰”行程可获一 (1) 张面值 10 新元的樟宜中转电子现金券;

(ii)  “奥克兰 – 新加坡 – 德里”单程行程不符合资格

(iii) “雅加达 – 新加坡 – 雅加达”往返行程不符合资格

2.3  经由樟宜机场进行往返行程的旅客若要符合资格,其出发地和最终目的地必须是在第 2.1 条款中列明的地点。此类往返中转可获得两 (2) 张面值 10 新元的樟宜中转电子现金券。例如,

(i)   “雅加达 – 新加坡 – 奥克兰 – 新加坡 – 雅加达”行程可获得两 (2) 张面值 10 新元的樟宜中转电子现金券;

(ii)  “奥克兰 – 新加坡 – 雅加达 – 新加坡 – 奥克兰”行程不符合资格

2.4  为免疑义,

(i)   航班号为 4 位数且以 SQ 开头 (SQXXXX) 的代码共享航班,以及使用以 618 开头的 13 位电子客票号码的代码共享航班,符合资格。

(ii)  出发地是指旅客在整个行程中抵达新加坡之前,搭乘参与活动的航空公司航班的出发国家。

(iii) 旅客必须年满两 (2) 周岁才有资格领取樟宜中转电子现金券。 对于任何未达到其居住国法定成年年龄的合资格旅客,提交申请的旅客需声明其为该未成年人的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并代表未成年人表示同意。

(iv) 仅当始发地、经由新加坡樟宜机场中转以及(在适用时)最终目的地构成单一连续的中转行程(如提交的机票预订所证明)时,才会发放樟宜中转电子现金券。为模拟中转行程而组合的独立航班行程(例如,将一次旅行的返程航段与后续旅行的去程航段组合)不符合资格,樟宜机场集团保留作废以此方式领取的任何樟宜中转电子现金券的权利。

2.5  符合资格的旅客将根据其行程,每人收到一 (1) 张 10 新元樟宜中转电子现金券或两 (2) 张 10 新元樟宜中转电子现金券。

2.6  樟宜中转电子现金券仅限在线领取。不会向合资格旅客提供实体现金券。

2.7  除上述内容外,

(i)   禁止重复领取。重复领取是指旅客在成功领取樟宜中转电子现金券后,使用相同的航班行程提交的任何申请。

(ii)  代表同行旅客领取的合资格旅客,在同一航班行程内最多只能为九 (9) 名旅客领取。

(iii) 旅行社及及旅行社员工均无资格代表其旅行团内的合资格旅客或代表其客户领取樟宜中转电子现金券。提交表格即表示旅客声明并保证其并非旅行代理或旅行社员工,且樟宜机场集团保留拒绝任何提交的权利,并有权作废任何通过违反此条款而领取的樟宜中转电子现金券。

(iv) 在提交过程中,必须上传所有合资格旅客的电子机票或航班行程单副本。包含超过九 (9) 名旅客姓名的航班行程单是无效的旅行证明且将被拒绝。

2.8  合资格旅客的每个符合条件的航班行程单仅可领取一次樟宜中转电子现金券,且领取范围仅限从其当前行程自出票之日起至抵达新加坡当日止,从上述第 2.1 段所述的始发地出发。过往行程的领取申请将不予受理。例如,如果合资格旅客的航班抵达日期为 2026 年 9 月 14 日星期五,抵达时间为新加坡标准时间 (SGT) 18:00,则必须在 2026 年 9 月 14 日星期五新加坡标准时间 (SGT) 23:59 之前提交其领取表格。所有提交必须在旅客抵达新加坡当日或之前完成。

2.9  如果合资格旅客的行程有两 (2) 张或以上单独的电子客票或航班行程单,则只需为整个行程提交一 (1) 份表格,并在提交时附上所有电子客票或航班行程单。

2.10  樟宜机场集团保留拒绝任何领取樟宜中转电子现金券的尝试,或将任何已领取的樟宜中转电子现金券作废的权利,原因包括但不限于:不符合资格、不合规、证明文件不足和/或不正确。就此而言,樟宜机场集团的决定为最终决定。

2.11  樟宜中转电子现金券送完即止。樟宜中转电子现金券的使用、有效性、有效期及兑换受以下内容约束:(i) 本条款与条件;及 (ii) 适用于通过相关网络平台或移动应用程序兑换樟宜中转电子现金券的单独《樟宜中转电子现金券使用条款》。若本条款与条件与《樟宜中转电子现金券使用条款》在樟宜中转电子现金券的使用方面存在任何不一致,均以本条款与条件为准。

2.12  数据隐私

本条款阐述樟宜机场集团如何处理为本次活动提交的个人数据。它作为樟宜机场集团隐私政策的补充,该政策与本条款同时适用(而非取代本条款)。

(i)   樟宜机场集团收集的信息:樟宜机场集团将收集与旅客及同一航班行程或预订中的任何同行旅客相关的个人数据,包括电子客票上显示的姓名全称、电子客票/预订参考号、航班行程、出行日期、居住国/地区、电子邮件地址和/或手机号码,以及上传的证明文件。

(ii)  樟宜机场集团收集这些信息的原因:此类个人数据将仅用于以下目的:

a.  核实参与本活动的资格;

b.  发放、交付、替换和核对樟宜中转电子现金券;  

c.  回应与本活动有关的查询、投诉和争议;    

d.  进行欺诈防范、审计、系统调查和记录保存;以及     

e.  遵守适用法律及主管部门的合法要求。

(iii) 提供个人数据是自愿行为:如果旅客未提供所请求的数据,樟宜机场集团将无法验证资格或发放樟宜中转电子现金券,旅客将无法继续兑换樟宜中转电子现金券。

(iv) 樟宜机场集团保留相关数据的时间:个人数据仅在实现第 2.12(ii) 条所列目的所必需的期间内,或在适用法律要求或允许的更长期间内予以保留。

(v)  樟宜机场集团的数据共享及跨境传输对象。个人数据将被传输至新加坡并由樟宜机场集团处理,并可能与以下各方共享:(i) 樟宜机场集团的授权服务提供商,仅用于代金券发放、履行和平台支持;以及 (ii) 樟宜机场集团的专业顾问和任何主管部门。在每种情况下仅在为实现第 2.12(ii) 条所述目的所必需且在必要的范围内传输及共享。樟宜机场集团将确保数据接收方受与《2012 年新加坡个人数据保护法》及任何其他适用数据保护法项下相当的义务约束。

(vi) 儿童领取及代他人领取:若旅客在同一航班行程或预订中代其他旅客提交申请,或代未成年人提交申请,则该提交申请的旅客声明并保证其:

a.  拥有代每位此类旅客提交申请的授权,且在涉及未成年人的情况下,系其父母或法定监护人;   

b.  已通知每位此类旅客(或在有未成年人的情况下,代其给予同意)关于第 2.12(ii) 条中列出的目的,并已获得其同意(包括在适用的情况下,针对跨境传输的单独同意),以便为上述目的向樟宜机场集团披露其个人数据;以及     

c.  应在樟宜机场集团书面要求时,提供此类授权、通知和同意的合理证据。

(vii) 提交申请的旅客应就因违反本第 2.12(vi) 条中的声明和保证而引起的任何索赔、损失或责任对樟宜机场集团进行赔偿。

(viii) 权利、撤回和查询:旅客可随时通过致信 data.protection@changiairport.com,请求访问、更正或删除其个人数据,撤回同意,反对处理,或行使适用法律规定的任何其他权利。樟宜机场集团将在适用法律要求的期限内作出回应。撤回同意不会影响在撤回之前进行的处理的合法性,但可能意味着樟宜中转电子现金券无法发放或兑现。


可接受使用条款

3.1  本活动范围内的提交内容可能会通过自动化方式(包括人工智能和基于规则的系统)受到全部或部分评估,以用于核实资格,检测重复或欺诈性的提交内容,并确定发放的樟宜中转电子现金券数量(如有)。我们期望旅客在与我们的应用程序或页面互动时,以负责任且合法的方式进行。为此,在参与我们的活动时,请遵守以下规则:

(i)   旅客必须遵守适用法律——例如,不得上传欺诈性或不雅行程单,不得在未遵守适用法规的情况下从事受监管的活动,不得侵犯他人的隐私。

(ii)  旅客不得试图覆盖或规避安全过滤器,或故意引导系统或模型以违反我们政策或任何人权利的方式行事。

(iii) 此类自动化处理的输出结果仅供参考。樟宜机场集团不对基于所上传电子客票或航班行程单生成的任何输出结果的准确性作出声明或保证,旅客在提交之前应检查所提交信息的准确性。旅客在提交之前应确认这些输出结果的准确性。

(iv) 旅客不得试图骚扰任何个人或任何组织(包括樟宜机场集团)。

3.2  本条款中的任何内容均不得解释为授权樟宜机场集团在适用数据保护法禁止此类决定的情况下,仅基于自动化处理对旅客作出产生法律效力或类似重大影响的决定。


其他一般条款与条件

4.1  本文中的任何内容均不构成樟宜机场集团在未来开展此类优惠活动的承诺或声明。

4.2  参加此优惠活动,即视为旅客已接受上述所有条款与条件。旅客如有任何与本优惠相关的疑问,应联系樟宜机场集团。

4.3  对于任何旅客或第三方因行为、不作为或疏忽而导致违反本条款与条件及产生相应后果,新加坡航空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

4.4  在任何情况下,樟宜机场集团均不负责或有义务向任何旅客进行赔偿,也不对与本优惠相关的任何行为、不作为或举止承担任何责任或义务(包括但不限于任何损失、损害、人身伤害或死亡)。在法律允许的最大范围内,每位旅客同意就因其参与本优惠活动而产生的任何形式的损失、损害、成本、费用、索赔或责任,向樟宜机场集团作出赔偿。

4.5  樟宜中转电子现金券不可用于兑换,不可转让,且不提供现金替代方案。

4.6  樟宜机场集团保留根据独有且绝对酌情权决定作废、取消、暂停或修改本优惠活动的权利。

4.7  樟宜机场集团就本优惠任何方面所作的决定均为最终决定且具有约束力,且不就此进行任何通信。

4.8  本条款与条件并不旨在根据《2001 年合同(第三方权利)法案》授予任何第三方权利以强制执行本条款与条件中的任何规定,且特此排除上述法案的适用。

4.9  本优惠应受新加坡共和国法律的管辖。凡因本优惠引起或与本优惠有关的任何争议,均应受新加坡共和国法院的专属管辖。

4.10  对于因超出樟宜机场集团合理控制范围的任何事件(包括不可抗力、自然灾害、流行病或大流行病、战争、恐怖主义、内乱、政府行为、监管变更、罢工或劳资纠纷、电信或互联网服务故障、网络攻击、系统中断或任何第三方服务提供商的故障)而导致其无法履行或延迟履行与本优惠相关的义务,樟宜机场集团不承担任何责任。若此类事件持续超过三十 (30) 天,樟宜机场集团可暂停、修改或终止本优惠,且无需承担责任;但前提是,已发放且尚未兑换的樟宜中转电子现金券在符合第 2.11 条规定的前提下,应保持有效。

4.11  樟宜机场集团就此优惠向旅客发出的任何通知或通讯,均可通过以下方式发出:(i) 向旅客在提交申请时提供的地址发送电子邮件,(ii) 在樟宜机场官方网站上发布,或 (iii) 樟宜机场集团可能合理确定的任何其他方式。旅客有责任确保其提供的联系方式准确且为最新。旅客就此优惠向樟宜机场集团发出的任何通讯均应发送至 transit.privileges@changiairport.com,但有关数据保护的咨询应发送至 data.protection@changiairport.com。

4.12  以下条款,以及本条款与条件中按其性质旨在存续的任何其他条款,应在优惠期结束或终止后继续有效:第 2.10 条;第 2.11 条;第 2.12 条;第 3 条;第 4.3 条;第 4.4 条;第 4.8 条;第 4.9 条;第 4.14 条;以及本第 4.12 条。

4.13  如果本条款与条件的任何规定被法院或其他主管机构裁定为全部或部分无效、非法或不可执行,其余规定的有效性、合法性和可执行性不受影响,且该无效、非法或不可执行的规定应被视为已经过最小必要范围的修改以使其有效、合法且可执行,同时尽可能保留其原有意图。

4.14  为方便起见,本条款与条件可能提供译本。若英文版本与任何译本之间存在任何不一致或冲突,以英文版本为准,除非适用法律另有规定。

4.15  樟宜机场集团未行使或延迟行使本条款与条件项下的任何权利或救济均不构成对此类权利或救济的放弃,并且对任何权利或救济的单独或部分行使也不妨碍对此类权利或救济的进一步或其他行使或对任何其他权利或救济的行使。

4.16  本条款与条件连同樟宜机场集团的《隐私政策》以及第 2.11(ii) 条款中所述的《樟宜中转电子现金券使用条款》,构成樟宜机场集团与旅客之间关于本优惠的完整协议,并取代此前任何声明、陈述或理解。


自 2026 年 9 月 1 日起生效

1.1  符合条件的旅客由《樟宜中转现金券活动条款与条件》(“活动条款与条件”)定义。根据活动条款与条件,这些旅客每人将获赠一 (1) 张价值 10 新元的樟宜中转电子现金券;或获赠两 (2) 张价值 10 新元的樟宜中转电子现金券。樟宜中转电子现金券将通过非会员卡发放给符合条件的旅客,且非会员卡的二维码将发送至符合条件的旅客在领取流程中提供的电子邮箱地址。樟宜中转电子现金券由樟宜机场集团(新加坡)私人有限公司(“樟宜机场集团”)发放。

1.2  樟宜中转电子现金券的价值(或其任何部分,包括任何未使用的部分)(i) 不得以任何货币退款;(ii) 除按照活动条款与条件及本《樟宜中转电子现金券(活动)条款与条件》(“现金券条款与条件”)外,不得转让给任何其他人;(iii) 不得提取以兑换任何货币;并且 (iv) 不可兑换成任何形式的现金或信用额度。如果樟宜中转电子现金券的价值超过使用樟宜中转电子现金券所支付商品/服务的价值,超出部分将不予支付、退款或补偿。发放至单张非会员卡的樟宜中转电子现金券总价值在任何时候均不得超过 1,000 新元。如果将任何樟宜中转电子现金券存入或发放至非会员卡的操作会导致该非会员卡内上述现金券的总价值超过 1,000 新元,樟宜机场集团将不允许继续进行该操作。

1.3  樟宜中转电子现金券将在符合条件的旅客最后一次离开新加坡之日起两 (2) 天后失效。例如,

  • 如果您搭乘经新加坡的单程中转航班(例如“德里-新加坡-奥克兰”),并于 2026 年 9 月 3 日离开新加坡前往目的地国家,现金券将于 2026 年 9 月 5 日 23:59 到期。

  • 如果您搭乘经新加坡的往返中转航班(例如“德里-新加坡-奥克兰”和“奥克兰-新加坡-德里”),并于 2026 年 9 月 1 日出行,且从新加坡返回印度(新加坡-德里)的返程日期为 2026 年 9 月 15 日,则现金券将于 2026 年 9 月 17 日 23:59 到期。

1.4  对于樟宜中转电子现金券,概不考虑或允许任何补发、更换、退款或有效期延长。所有未使用的樟宜中转电子现金券将在过期后作废。对于任何过期的樟宜中转电子现金券,樟宜机场集团不承担任何责任。

1.5  樟宜中转电子现金券仅能以 10 新元的面额使用。每笔交易仅可使用一张非会员卡。如果一张非会员卡中存有多张樟宜中转电子现金券,则该非会员卡中的所有樟宜中转电子现金券可在单笔交易中使用。为免疑义,一张非会员卡内的樟宜中转电子现金券与另一张非会员卡内的樟宜中转电子现金券,不可合并在单笔交易中使用。

1.6  每张樟宜中转电子现金券不可用于两笔或更多笔单独的交易。

1.7  参与活动的商家可自行酌情决定,拒绝将樟宜中转电子现金券与任何正在进行的店内促销或折扣同时使用。樟宜中转电子现金券不得用于 iShopChangi.com,或樟宜机场集团或任何参与商家运营的任何其他线上或电子商务渠道。

1.8  樟宜机场集团可自行决定以其他奖励或福利替换樟宜中转电子现金券,恕不另行通知。

1.9  对于因使用樟宜中转电子现金券而产生或与之相关的任何伤害、损失、损害、不便、费用或开支,樟宜机场集团及其授权代理商和承包商概不向任何人承担责任。在任何情况下,对于因使用樟宜中转电子现金券而导致或产生的任何间接、惩罚性、附带、特殊或后果性损害,樟宜机场集团均不承担责任。

1.10  所有使用樟宜中转电子现金券的交易均为相关樟宜中转电子现金券使用者与商家之间的交易,且樟宜机场集团不对任何商家的行为或违约(包括商家未能兑现任何樟宜中转电子现金券,或使用樟宜中转电子现金券购买的商品或服务出现任何缺陷或不足)承担任何责任。樟宜机场集团不是商家的代理人或代表。

1.11  与樟宜中转电子现金券的发放、使用、兑换或补发相关的个人数据将根据活动条款与条件及樟宜机场集团隐私政策中的个人数据条款进行处理;上述条款与本现金券条款与条件同时适用(而非替代)。

1.12  本现金券条款与条件受新加坡法律管辖,并根据新加坡法律进行解释。

1.13  本现金券条款与条件无意根据《2001 年合同(第三方权利)法案》(“法案”)授予第三方权利。特此排除本法案的规定。

1.14  本现金券条款与条件中的任何条款在任何司法管辖区法律下的非法性、无效性或不可执行性,均不影响其在任何其他司法管辖区法律下的合法性、有效性或可执行性,也不影响本现金券条款与条件中任何其他条款的合法性、有效性或可执行性。

1.15  就樟宜中转电子现金券的使用、到期、没收或兑换而言,如本现金券条款与条件与活动条款与条件之间存在任何不一致之处,应以本现金券条款与条件为准;在所有其他方面,则以活动条款与条件为准。

1.16  樟宜机场集团保留随时并根据独有酌情权决定修改本现金券条款与条件的全部或部分内容的权利,此类变更自修订版本在此处发布时起生效。如果本现金券条款与条件与任何其他形式的有关樟宜中转电子现金券的宣传资料之间存在任何不一致之处,应以樟宜机场网站上提供的在线版现金券条款与条件为准。

1.17  凡因本现金券条款与条件引起或与之相关的任何争议,均应受新加坡共和国法院的专属管辖。

1.18  对于因超出樟宜机场集团合理控制范围的任何事件(包括不可抗力、自然灾害、流行病或大流行病、战争、恐怖主义、内乱、政府或监管行为、机场关闭或撤离、罢工或劳资纠纷、电信或互联网服务故障、网络攻击、系统中断或任何第三方服务提供商的故障)而导致其无法履行或延迟履行与樟宜中转电子现金券相关的义务,樟宜机场集团不承担任何责任。

1.19  樟宜机场集团未行使或延迟行使本现金券条款与条件项下的任何权利或救济均不构成对此类权利或救济的放弃,并且对任何权利或救济的单独或部分行使也不妨碍对此类权利或救济的进一步或其他行使或对任何其他权利或救济的行使。

1.20  本现金券条款与条件,连同活动条款与条件及樟宜机场集团《隐私政策》,构成樟宜机场集团与合资格旅客之间关于樟宜中转电子现金券的完整协议,并取代此前任何声明、陈述或理解。

1.21  为方便起见,本现金券条款与条件可能提供译本。若英文版本与任何译本之间存在任何不一致,以英文版本为准,除非适用法律另有规定。

1.22  本现金券条款与条件中使用但未定义的大写术语,其含义以活动条款与条件中的定义为准。

1.23  任何按其性质旨在存续的条款,在樟宜中转电子现金券到期、被没收或活动终止后,应继续有效。

1.24  樟宜中转电子现金券须遵守活动条款与条件,可用于位于樟宜机场中转区的以下参与活动的商家(但不得用于支付樟宜机场内的任何烟草产品):

  • acmé de la vie

  • Adidas

  • adidas Originals

  • Airport Pharmacy

  • Asian Artistry Global

  • Bacha Coffee

  • Bee Cheng Hiang

  • Bengawan Solo

  • Beyond The Vines

  • Boarding Gate

  • BOSS

  • Bottega Veneta

  • Braun Buffel

  • Breo

  • Bulgari

  • Burberry

  • Cartier

  • Charles & Keith

  • Chomel

  • Chow Tai Fook

  • CROSSING

  • Discover Singapore

  • Eu Yan Sang

  • FILA

  • FILA Kids

  • Fragrance

  • Garrett Popcorn Shops

  • Gassan Watches

  • 佐丹奴

  • Goldheart

  • Guardian

  • Gucci

  • I LOVE SG

  • IRVINS

  • iStudio

  • Kaboom

  • KASHKHA

  • Kering Eyewear

  • Lacoste

  • Laderach

  • LEGO

  • Lindt

  • Longchamp

  • Louis Vuitton

  • Lotte Duty Free

  • lululemon

  • Luvenus

  • Maison Marou Singapore

  • Marc Jacobs

  • MCM

  • Metapod

  • MLB

  • Moncler

  • Montblanc

  • Mr. Bucket Chocolaterie

  • myEureka

  • Oakley

  • Old Seng Choong

  • OSC

  • Pazzion

  • Pedro

  • Polo Ralph Lauren

  • Pomellato

  • Pop Play Planet

  • Prada

  • Qeelin

  • Ray-Ban

  • Royal Cathay

  • Saint Laurent

  • Salomon

  • Salvatore Ferragamo

  • Samsonite

  • Samsung Experience Store

  • Sony

  • Sparkle

  • Stefano Ricci

  • Sunglass Hut

  • Sunnystep

  • Swarovski

  • Taste Singapore

  • The Cocoa Trees

  • The Digital Gadgets

  • The Planet Traveller

  • The Shilla Duty Free

  • Tiffany & Co.

  • Time Emporium

  • Time Emporium and Franck Muller

  • Times Travel

  • Tod's

  • Tory Burch

  • TUMI

  • TWG Tea

  • UNIQLO

  • Unity

  • Victoria's Secret Beauty and Lingerie

  • WH Smith

1.25  参与活动的商家所销售的特定品牌及产品不可使用樟宜中转电子现金券进行支付。当前不可使用的品牌及产品列表载列如下,樟宜机场集团可随时自行决定更新或变更该列表,恕不另行通知。此外,参与活动的商家可进一步排除其他品牌、产品或类别,使其不可使用樟宜中转电子现金券进行支付(无论是在销售点展示或以其他方式展示)。

  • The Shilla Duty Free: Chanel, Dior and Le Labo products; and

  • Lotte Duty Free: All tobacco products, The Macallan, Yamazaki, Hibiki, Hakushu, Louis XIII, Flying Fairy brand KweiChow Moutai Chiew 53% 500ml, Johnnie Walker Blue Label 1L, World of Wines & Spirits products W1, W2, W3, W4.


更新于 2026 年 8月 28日

樟宜中转电子现金券须遵守活动条款与条件,可用于位于樟宜机场中转区的以下参与活动的商家(但不得用于支付樟宜机场内的任何烟草产品):

  • acmé de la vie

  • Adidas

  • adidas Originals

  • Airport Pharmacy

  • Asian Artistry Global

  • Bacha Coffee

  • Bee Cheng Hiang

  • Bengawan Solo

  • Beyond The Vines

  • Boarding Gate

  • BOSS

  • Bottega Veneta

  • Braun Buffel

  • Breo

  • Bulgari

  • Burberry

  • Cartier

  • Charles & Keith

  • Chomel

  • Chow Tai Fook

  • CROSSING

  • Discover Singapore

  • Eu Yan Sang

  • FILA

  • FILA Kids

  • Fragrance

  • Garrett Popcorn Shops

  • Gassan Watches

  • Giordano

  • Goldheart

  • Guardian

  • Gucci

  • I LOVE SG

  • IRVINS

  • iStudio

  • Kaboom

  • KASHKHA

  • Kering Eyewear

  • Lacoste

  • Laderach

  • LEGO

  • Lindt

  • Longchamp

  • Louis Vuitton

  • Lotte Duty Free*

  • lululemon

  • Luvenus

  • Maison Marou Singapore

  • Marc Jacobs

  • MCM

  • Metapod

  • MLB

  • Moncler

  • Montblanc

  • Mr. Bucket Chocolaterie

  • myEureka

  • Oakley

  • Old Seng Choong

  • OSC

  • Pazzion

  • Pedro

  • Polo Ralph Lauren

  • Pomellato

  • Pop Play Planet

  • Prada

  • Qeelin

  • Ray-Ban

  • Royal Cathay

  • Saint Laurent

  • Salomon

  • Salvatore Ferragamo

  • Samsonite

  • Samsung Experience Store

  • Sony

  • Sparkle

  • Stefano Ricci

  • Sunglass Hut

  • Sunnystep

  • Swarovski

  • Taste Singapore

  • The Cocoa Trees

  • The Digital Gadgets

  • The Planet Traveller

  • The Shilla Duty Free*

  • Tiffany & Co.

  • Time Emporium

  • Time Emporium and Franck Muller

  • Times Travel

  • Tod's

  • Tory Burch

  • TUMI

  • TWG Tea

  • UNIQLO

  • Unity

  • Victoria's Secret Beauty and Lingerie

  • WH Smith

*部分指定品牌及产品不适用:

  • The Shilla Duty Free(新罗免税店): Chanel, Dior and Le Labo products; and

  • Lotte Duty Free(乐天免税店): All tobacco products, The Macallan, Yamazaki, Hibiki, Hakushu, Louis XIII, Flying Fairy brand KweiChow Moutai Chiew 53% 500ml, Johnnie Walker Blue Label 1L, World of Wines & Spirts products W1, W2, W3, W4.


更新于 2026 年 8月 28日

如何领取电子现金券?
changi transit evoucher collection

1.  预订符合资格的新加坡航空中转航班机票,并访问樟宜中转电子现金券领取页面

Icon Final Step 2

2.  对于要领取樟宜中转电子现金券的行程,选择其旅客总人数,并以 PDF/JPEG 格式上传所有旅客的航班行程单或电子客票副本。 

 

仅当您与家人一同出行,并在同一航班行程、电子客票或预订中时,您才能代家人领取此现金券。请确保文件中的旅客信息和航班信息清晰可见。 

Icon Final Step 3

3.  确认这些信息以及此次行程中抵达和离开新加坡的所有航班信息。 

 

如果您是代家人领取,请在旅客列表中确认您本人的身份。 

Icon Final Step 4

4.   验证成功后,您的樟宜中转电子现金券二维码将在 1 至 3 个工作日内发送至您提供的电子邮箱,您可在抵达樟宜机场当日使用。如果文件不完整或无效,申请将被作废。

Icon Final Step 5

5.  使用您的樟宜中转电子现金券时,请前往参与活动的门店并在付款前向工作人员出示二维码。

符合条件的旅客可在出发前或抵达新加坡之日前的任何时间提交在线领取表格,领取其樟宜中转电子现金券。

您可使用樟宜中转电子现金券购买樟宜樟宜独家专享产品¹,或在樟宜机场过境区的各大心仪商店消费²。

¹ 樟宜独家专享产品数量有限,售完即止。
² 星耀樟宜及樟宜机场公共区域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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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参与本次活动的资格标准是什么?

所有旅客必须通过由新加坡航空出票、经新加坡中转的行程,并以符合条件的始发国作为单程中转的始发地,或作为双程中转的始发地和最终目的地,旅行日期须在 2026 年 9 月 1 日至 2027 年 3 月 31 日(含首尾两日)之间。

符合条件的始发国包括澳大利亚、比利时、丹麦、法国、德国、印度、印度尼西亚、意大利、中国大陆、荷兰、西班牙、瑞士、土耳其、英国和越南

从符合条件的始发国出发的航段必须是直飞航班,并以新加坡作为中转点前往后续目的地。请在此处参阅完整的资格标准。


2. 我应该搭乘哪家航空公司的航班才能符合活动资格?

您必须搭乘由新加坡航空 (SQ) 出票并经新加坡中转的航班,且所持 13 位电子客票号码须在活动期间签发,方可符合活动资格。

航班号为 4 位数且以 SQ 开头 (SQXXXX) 的代码共享航班,以及使用以 618 开头的 13 位电子客票号码的代码共享航班,符合资格。


3. 我要乘坐从印度直飞新加坡的航班,并将在新加坡中转。我可以乘坐任何航空公司的航班经中转前往我的最终目的地吗?

不,您不能搭乘任何其他航空公司的航班中转。若要获得此活动资格,您的完整行程必须由新加坡航空出票。允许搭乘符合资格标准的代码共享航班。


4. 我搭乘的是由新加坡航空出票,但由其他航空公司承运的航班,我是否符合参加活动的资格?

所有航班号为 4 位数且以 SQ 开头 (SQXXXX) 的代码共享航班,以及使用以 618 开头的 13 位电子客票号码的代码共享航班,符合资格。


5. 我要从印度前往樟宜机场访问新加坡,为什么我在领取表格上找不到我的航班?

您的行程不符合本活动资格。本活动仅适用于从符合条件的始发国出发,并经由樟宜机场中转前往其他目的地的旅客。符合条件的始发国与新加坡之间的直达行程不符合资格。

  • “德里-新加坡-德里”往返行程不符合资格;

  • “德里-新加坡”单程行程不符合资格。


6. 我要经由樟宜机场中转前往印度,为什么我在领取表格中找不到我的航班?

您的行程不符合本活动资格。经由樟宜机场中转的旅客必须以合资格国家作为出发地,方可符合此活动的资格。这意味着:

  • “德里 – 新加坡 – 东京”行程可获得一 (1) 张 10 新元樟宜奖励电子现金券;

  • “东京 – 新加坡 – 德里”单程行程不符合资格;

  • “德里 – 新加坡 – 东京 – 新加坡 – 德里”行程可获得两 (2) 张 10 新元樟宜中转电子现金券;

  • “东京 – 新加坡 – 德里 – 新加坡 – 东京”行程不符合资格


7. 我在印度与目的地之间有两次中转,其中一个中转站是新加坡。我是否符合活动资格?

否,出发地与新加坡之间包含额外中转站的行程不符合资格。若要符合资格,您从符合条件的出发地前往新加坡的航班必须是直飞航班。

  • “德里 – 曼谷 – 新加坡 – 东京”行程不符合资格。

  • “东京 – 新加坡 – 德里”行程不符合资格。

  • “德里 – 曼谷 – 新加坡 – 东京”和“东京 – 新加坡 – 曼谷 – 德里”行程不符合资格。


8. 我预订了经由樟宜机场的往返中转行程,其中一次中转在 24 小时内,但我在另一次中转期间在新加坡停留了几天。我是否符合活动资格?

您可以在新加坡作中途停留,前提是您提交的航班预订行程显示樟宜机场为中转站,且您在同一符合条件的行程中随后继续前往新加坡境外的目的地。在这种情况下,您将有资格享受往返中转现金券。

9. 我什么时候可以领取樟宜中转电子现金券?

您可以在预订机票后的任何时间领取樟宜中转电子现金券。电子现金券必须在您首次按符合条件的行程抵达新加坡之前在线领取。在您首次抵达新加坡之后提出的申请将不予受理。针对过往行程的樟宜电子现金券申请将不予受理。樟宜电子现金券数量有限,领完即止。


10. 我该如何领取樟宜中转电子现金券?

您可以通过此处的领取页面,在线领取樟宜中转电子现金券。如需获取领取樟宜中转电子现金券的简单分步指南,请点击此处


11. 我在从出发地启程前未于线上预先领取樟宜中转电子现金券,我还能领取这些电子现金券吗?

可以。符合资格的旅客可在预订机票后的任何时间至抵达新加坡之日前及抵达当天提交在线领取表格。


12. 我要开始往返中转行程,并且未在我从出发地抵达新加坡之日前及抵达当天提交电子现金券领取申请。我还能领取返程航段的电子现金券吗?

不可以。符合资格的旅客必须在预订机票后的任何时间至其从符合资格的出发地首次抵达新加坡之日前及抵达当天提交在线领取表格。提交适用于整个行程,在此截止日期之后提出的申请将不符合资格。

例如:

  • 如果您的行程是“雅加达 – 新加坡 – 福冈 – 新加坡 – 雅加达”,并且您从雅加达抵达新加坡的时间是 9 月 14 日,则您必须在 9 月 14 日 23:59 及之前提交您的请求。

  • 如果您错过截止日期,您将无法领取行程中任何部分的电子现金券。


13. 我可以代在同一行程预订中的家人领取樟宜中转电子现金券吗?如果可以,我能代多少人领取?

可以,只要您与家人拥有相同的预订参考号,且在同一行程预订中一同出行,您便可以代他们领取樟宜中转电子现金券。所有樟宜中转电子现金券随后将通过主要现金券领取人提供的电子邮件地址,在您预计抵达樟宜机场当天发放。

您在一份领取表格中最多只能为 9 人领取樟宜中转电子现金券。所有樟宜中转电子现金券随后将在您预计抵达樟宜机场当天,发放至主要现金券领取人提供的电子邮件地址。

如果您希望为超过 9 人领取现金券,您需要指定同一订单中同行且尚未领取现金券的其他人来领取剩余的现金券。

如果您和您的同行者分开预订机票,则必须分别提交申请来领取樟宜中转电子现金券。


14. 我去程和返程航班的预订参考号不同。我该如何领取我的樟宜中转电子现金券?

对于符合条件的旅客,若其行程由两张或多张单独的电子客票或预订出票,则仅需为其整个行程提交一份 (1) 领取表格——提交其首个飞往新加坡的航班的预订参考号,并附上整个行程的所有其他预订确认单或电子客票。证明文件不足的申请将被拒绝或作废,樟宜机场集团的决定为最终决定。


15. 我在提交领取表格时遇到问题,该怎么办?

如果您于在线领取表格时遇到任何问题,可以点击屏幕右下角的紫色对话气泡与聊天助手 Changi Max 进行交流,以获取进一步帮助。


16. 我在哪里可以查询我的樟宜中转电子现金券余额?

要查看您的电子现金券余额,请打开包含电子现金券二维码的邮件,并点击二维码下方的 ‘Check e-Voucher balance’ 按钮。

17. 如果我在提交电子现金券领取表格后,将飞往新加坡的航班改签至更早的日期,或者我的航班延误/推迟,我还能在新航班的抵达日期收到樟宜中转电子现金券吗?

我们仅会在您的原定抵达日期将樟宜中转电子现金券发放给您,并且该现金券将于合资格旅客最后一次离开新加坡之日起两天后失效。例如,

  • 如果您搭乘经新加坡的单程中转航班(例如“雅加达-新加坡-曼谷”),并于 2026 年 9 月 3 日离开新加坡前往目的地国家,现金券将于 2026 年 9 月 5 日 23:59 到期。

  • 如果您搭乘经新加坡的往返中转航班(例如“雅加达-新加坡-曼谷”和“曼谷-新加坡-雅加达”),并于 2026 年 9 月 3 日出行,且从新加坡返回印度尼西亚(新加坡-雅加达)的返程日期为 2026 年 9 月 15 日,则现金券将于 2026 年 9 月 17 日 23:59 到期。 

18. 为什么我在电子邮件中没有看到樟宜中转电子现金券?

提交在线申请后,您的樟宜中转电子现金券二维码将在 1 至 3 个工作日内发送至您提供的电子邮箱,您可在抵达樟宜机场当日使用。如果文件不完整或无效,申请将被作废。


19. 我在哪里可以找到我的樟宜中转电子现金券?

在提交在线领取表格后的 1-3 个工作日内,您将收到一封包含电子现金券二维码的电子邮件。


20. 我在哪里可以兑换/使用樟宜中转电子现金券?

您可以在樟宜机场中转区内的所有参与活动的零售门店使用樟宜中转电子现金券。如需查看参与活动的零售门店完整列表,请点击此处

星耀樟宜及樟宜机场公共区域不适用。


21. 我该如何兑换/使用樟宜中转电子现金券?

若要使用您的樟宜中转电子现金券,请在结账时告知参与活动的门店的员工,并在付款前让他们扫描您的樟宜中转电子现金券,即可从您的交易金额中扣除现金券面值。


22. 在店内付款时,我可以同时兑换多张樟宜中转电子现金券吗?

在店内付款时,单张非会员卡内的多张樟宜中转电子现金券可以在单笔交易中兑换使用。然而,存储在多张非会员卡中的电子现金券无法叠加在单笔交易中兑换。


23. 我的樟宜中转电子现金券何时过期?

电子现金券的有效期显示在确认邮件中,过期日期也显示在电子现金券上。

我们仅会在您的抵达日期将樟宜中转电子现金券发放给您,并且该现金券将于合资格旅客最后一次离开新加坡之日起两天后失效。例如,

  • 如果您搭乘经新加坡的单程中转航班(例如“雅加达-新加坡-曼谷”),并于 2026 年 9 月 3 日离开新加坡前往目的地国家,现金券将于 2026 年 9 月 5 日 23:59 到期。

  • 如果您搭乘经新加坡的往返中转航班(例如“雅加达-新加坡-曼谷”和“曼谷-新加坡-雅加达”),并于 2026 年 9 月 3 日出行,且从新加坡返回印度尼西亚(新加坡-雅加达)的返程日期为 2026 年 9 月 15 日,则现金券将于 2026 年 9 月 17 日 23:59 到期。


24. 我的樟宜中转电子现金券已过期,有效期可以延长吗?

请您谅解,我们恕不考虑或允许延长樟宜中转电子现金券的有效期。所有未使用的樟宜中转电子现金券将在过期后作废。


25. 我在新加坡没有移动数据,该如何访问我的樟宜中转电子现金券?

您可以在樟宜机场的公共区域和中转区通过 #WiFi@Changi 使用免费无线网络。只需执行以下步骤即可开始上网:

  • 第 1 步。选择 #WiFi@Changi。

  • 第 2 步。启动您的网络浏览器(例如 Safari、Chrome、Firefox、Edge),并输入一个有效的网站地址以访问登录页面。

  • 第 3 步。接下来,点击“立即连接”,即可享受免费 WiFi。

  • 第 4 步。打开发送至您在领取表格中提供的电子邮箱地址的邮件。我们将在 1-3 个工作日内发送您的樟宜中转电子现金券二维码,您可在抵达樟宜机场当日使用。

  • 第 5 步。如要使用您的樟宜中转电子现金券,请在付款前告知参与活动的门店的员工,并出示电子现金券二维码以供扫描。